龙岩取消12万份人事档案保管费 已预缴费用的也可退还
人事档案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的真实记录,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日前人社部等部门发文明确,今年元旦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费用。
我市情况如何呢?1月7日,记者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获悉,元旦起,我市已全面取消人事档案保管费,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社保部门授权的单位将提供免费的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人才市场共保管着近12万份人事档案,之前每份档案需根据省物价局规定的相关标准按月收取一定的保管费,今年元旦起不再收取档案管理费。市民如果今年元旦后需要用到档案,是否要对之前所欠费用实施补缴?市人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欠费的人员需补交至2014年12月31日,而已预缴今年元旦后档案管理费用的人员,可按有关程序逐级申请退还预缴部分。
“虽然取消了收费,但我们的服务质量依然会跟上。”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人才市场保管的近12万份档案中,有相当一部分被当事人所“遗忘”,如已工作多年,但档案状态还停留在大学毕业的状态。档案是人一生履历的记录,一旦成为“死档”,将给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醒大家做好人事档案的归档工作,及时将相关人事材料送往档案保管部门归入个人档案。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