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厦门实行阶梯气、水价 “一降一升”

20.12.2015  12:48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实行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与现行价格相比较,气价和水价“一降一升”。市发改委表示,据测算,对大多数居民用户而言,气、水价格调整后对生活消费总体影响不大。

  国家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区市都必须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水价机制,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国务院年度督办事项。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和厦门进一步完善水价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完成了居民气价和水价的成本监审并于上月18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提出了拟调整价格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将以实际抄见量执行新的气价、水价。

  根据居民生活阶梯气价、阶梯水价方案显示,厦门大多数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范围内,其中阶梯气价覆盖95.13%的用户,阶梯水价覆盖85.62%的用户,综合气价、水价调整,第一档居民气价每户每月最高可减少开支8.4元,水价每户每月最高增加开支5.7元,每户每月合计比原来减少开支2.7元。市发改委表示,这意味着,本次气价、水价综合调整,对居民的生活开支影响有限。

  具体调整方案详见本版公告。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雯)市发改委昨日发布消息,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将正式实行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与现行价格相比较,气价和水价“一降一升”。市发改委表示,据测算,对大多数居民用户而言,气、水价格调整后对生活消费总体影响不大。

  国家要求,2015年底前全国设区市都必须建立居民阶梯气价、水价机制,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国务院年度督办事项。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的指导意见》和厦门进一步完善水价的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完成了居民气价和水价的成本监审并于上月18日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提出了拟调整价格的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将以实际抄见量执行新的气价、水价。

  根据居民生活阶梯气价、阶梯水价方案显示,厦门大多数居民用户都在第一档范围内,其中阶梯气价覆盖95.13%的用户,阶梯水价覆盖85.62%的用户,综合气价、水价调整,第一档居民气价每户每月最高可减少开支8.4元,水价每户每月最高增加开支5.7元,每户每月合计比原来减少开支2.7元。市发改委表示,这意味着,本次气价、水价综合调整,对居民的生活开支影响有限。

  具体调整方案详见本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