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福建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 全省工商企业“省钱”9.58亿元
30.04.2019 11:11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4月30日电(刘丰)4月1日起,福建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到4月29日止,福建省工商企业共“省钱”9.58亿元。这是29日召开的福建省发改委2019年第一季度新闻通气会上披露的数据。
4月1日起,福建省发改委利用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等空间,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2.14分钱,全省降价金额9.58亿元,降价幅度3.31%,全省208万户一般工商业用电户普遍受益。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说,按照电价改革的要求,在降价的同时,发改委还加快全省用电同价步伐,实现了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同价。至此,福建省4大类用电中已有居民、农业和一般工商业3大类用电实现了全省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并价基本完成,全省59家电网已有56家实现了工商业并价。
下一阶段,福建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降价10%目标要求。
据悉,2018年,福建省发改委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7.97分钱,降幅10.03%,全省降价金额29.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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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019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