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物业主任喝高竟然强奸女业主 事后还硬塞200元

15.12.2015  11:32

  小区物业是为小区住户提供服务、保障小区安全的,然而漳州漳浦县一小区的物业主任陈某,酒后竟跑到业主家里将女住户奸淫。12月7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将陈某批准逮捕。

  11月19日19时,陈某酒后来到小区业主黄某家,以小区过几天要检查为由,让黄某陪他一起到其居住的7楼楼顶,商量如何处理黄某放在7楼楼顶的机器设备问题。

  其间,黄某的肩膀不小心碰到陈某的肩膀,陈某心想可能黄某对自己有好感,于是酒后微醺的陈某当场抱住黄某,并要求黄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黄某拒绝,返回家中准备将房门关住,却被从7楼赶下来的陈某一把推开。陈某若无其事地将黄某家的两个小孩支开,将房门反锁。陈某不顾黄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事后,陈某硬塞给黄某200元,方才逃离现场。11月23日,陈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通讯员 陈燕贵 洪彩玉 记者 郭钦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