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
日前,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为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有关负责同志。
问:据我了解,此前我国已先后开展过两轮的农业结构调整,与前两次相比,这轮结构调整的背景有什么不同?
答: 与前几轮的农业结构调整相比,这一轮的调整背景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 第一句话是高起点上的主动作为。 近年来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2142亿斤,实现创纪录的“十一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892元,增幅为9.2%,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接近万元关口;其他主要农产品也供给充裕、市场稳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向好的势头。可以说,这次调整是在高起点上主动调优调精。 第二句话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 在粮食连续多年增产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依然严重。突出表现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与生产发展矛盾日益凸显,多年来资源条件已经绷得很紧,东北黑土地质量下降、部分地区耕地重金属超标、地下水超采、“北粮南运”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匹配等问题突出。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与居民消费快速升级不相适应矛盾日益凸显,优质化、多样化和专用化的农产品发展依然滞后,高品质的牛羊肉、奶类、果菜等农产品生产与消费需求尚有一定差距。种养结合不紧、循环不畅问题日益凸显,粮经饲结构不合理,种植业与养殖业配套衔接不够,地力下降与养殖业粪污未能有效利用并存。一二三产融合不足,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产品加工水平和转化增值率依然偏低,农业的生态、社会、文化等功能挖掘不足,等等。这些情况表明,我国农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既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选择,也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
问:与前两轮结构调整相比,这轮调整优化有哪些亮点?
答: 我认为,这次《意见》有以下四大亮点:
一是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创新,强调要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 《意见》提出树立大生态、大食物、大市场、大农业、大科技的新理念,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以新理念引领农业向广度、深度进军,为农业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今后,农业发展空间将不仅限于在耕地上作文章,还将“上山下海”、面向整个国土。
二是更加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强调要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牧业。 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牛羊肉等动物性产品消费剧增的现象,《意见》统筹考虑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提出了“大力发展草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一系列部署和安排。这样的安排,兼顾了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资源环境,更具指导性和针对性。
三是更加突出一二三产融合,强调要发展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多功能。 围绕提高农业效益,《意见》不仅在“内部优化”上花气力,还在“内外联动”上下功夫,提出要“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在“做优二产”上要“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在“做活三产”上要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通过这些安排,使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四是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强调要建立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 从前两轮结构调整看,第一轮主要是为适应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第二轮不仅考虑了自然条件,还兼顾了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这一轮结构优化,既要基于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突出生态环境、突出可持续。为此,《意见》明确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此次结构调整的目标之一,提出要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加大地下水超采、重金属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等。
问:据我了解,前两轮农业结构调整后,粮食生产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请问这次调整是如何看待粮食生产这个问题,对此进行了哪些部署?
答: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农业结构调整使得粮食生产连续5年徘徊不前;上世纪90年代末的结构调整,由于对粮食生产有所放松,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持续减少,粮食产量连续下滑。总结和汲取前面两轮的经验教训,《意见》在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地强调“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绝不意味放松粮食生产”,必须跳出粮食生产与农业结构调整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把稳定粮食产量作为前提,把提升粮食产能作为根本,构筑稳固牢靠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走出一条二者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新路来,并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自给能力达到100%”、“稳定粮食产量和粮食产能,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和目标。同时,《意见》将发展粮食生产作为调整结构的重点任务之一,提出要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为着力点,调整优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实现路径,并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安排。总之,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决不是要放松粮食生产,而是要通过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将饭碗端得越来越牢固。
问:我们注意到,在刚刚发布的2015年中央一号中提出要“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意见》对此也进行了更为详细的部署。请问作出这些部署主要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下一步有什么具体措施?
答: 发展牧草业,促进粮草兼顾、种养结合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内容,对当前缓解粮食供需矛盾、满足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重要意义。据《中国粮食发展报告》,2003—2012年,我国食用粮人均消费量由246公斤下降到204公斤,总量由6347亿斤减少到5532亿斤;饲用粮总量由2561亿斤增加到3977亿斤,增加1416亿斤,占粮食总消费比由26%提高到34%。今后,保障饲料粮有效供给仍然是解决粮食供求矛盾的难点。同时,随着我国人均GDP进入6000—10000美元区间,食物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对肉蛋奶等产品的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发展草食畜牧业,能更好地满足我国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此外,发展草牧业,可以充分拓展南方草山草坡、冬闲田,以及农作物秸秆等农业资源,拓展食物来源。基于以上考虑,《意见》提出以“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并进行了详细部署。
根据《意见》部署,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饲用粮生产。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积极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发展苜蓿等优质牧草种植,进一步挖掘秸秆饲料化潜力,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二是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合理利用“四荒地”、退耕地、南方草山草坡和冬闲田,种植优质牧草,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优化畜产品供给结构。三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积极发展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问:为确保《意见》提出了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意见》从强化政策扶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既有现有政策的完善整合,比如,“推动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用好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资金”、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还有新政策的探索和创设,比如“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用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探索开展粮豆轮作、粮肥轮作、退耕种草补贴试点”等。此外,还考虑充分调动各地农业系统积极性,提出各级农业部门要“科学制定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和重视”。我们相信,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意见》所提出的目标任务一定能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