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唤醒亲情的调解
都说岁月催人老,不老的是亲情。无论人们身处何境、身在何方,亲属永远是最坚实的精神支柱。但是,在漳州有这样一户人家, 原本和睦的亲情却因几笔借款而埋下反目的“地雷”。
不久前,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调处了一起亲戚间因借款引发纠纷的案件。
亲戚间为钱反目
原告张某系被告郑某的妹夫,俩人关系原本挺好。2006年,郑某因生意周转需要,便向张某开口借钱,而张某也很爽快地出借了5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但约定借款期限至春节,郑某还写下借条交由张某收执。
之后,郑某又向张某借款5000元,这次连借条也没写。想着双方都是亲戚,张某也没介意。转眼春节到来,约定的还款日期也到了 。碰巧郑某那年生意状况不好,货款收不回来,就提着一瓶酒和一条烟上门找到张某,把自己的情况一一说明,想让张某把还款日子稍微缓缓。
张某考虑到郑某是妻子的亲哥哥,双方又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为了家庭和睦,也随即表示理解,大家总算各自安心过年。
直至2017年,距离借款一事一晃过了10年多,郑某却迟迟未还清欠款,张某按捺不住向郑某催讨。其间,郑某的哥哥一直在俩人中间充当说客,并给郑某作保,承诺郑某于2019年底归还欠款。然而当约定的还款时间再次到来时,郑某还是未能还款,张某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至芗城法院。
法庭上矛盾加剧
“说难不难,不过是民间借贷;说易不易,不是矛盾冲突到很难调和的程度,是不会走到法院的,判决容易调解难!” 经办法官仔 细阅卷后不由得叹气,“又是一起亲属间的纠纷!”开庭前,经办法官跟双方当事人各自打了好几通的电话,但均未能达到一个比较良性的调解状态。
很快,开庭时间如期而至,双方均到庭。随后,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劝导双方本着来法院是解决矛盾而不是互相赌气的目的,让双方先各自阐述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张某因为郑某迟迟不还款也不支付利息而耿耿于怀,坚持要按照诉讼请求的数额要求其还款;而郑某因为张某步步紧逼甚至还起诉至法院而气愤不已,虽同意还款但对剩余还款金额有很大争议。“我已分多次付利息款6000元后,再还款1万元,张某也在借条上以自书的形式载明了。为什么这么多年我没还款,就是因为这1万元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亲戚都没得做。”郑某如是说。
“当时有口头约定利息,所以第一笔2000元还款是写着利息款。第二笔1万元是别人借钱还款,当时手边没纸张,想着又是亲戚,就随手拿这张借条来当账本记录。2019年的时候,他们都承认按重新协商的本金6万元来算,后来将借条拿去复印后发现了这笔还款记 账,就变脸了……” 张某对郑某的说辞表示十分愤慨。
就这样,双方越说越激动,一再打断对方,为自己争辩。经办法官耐心听完双方诉求,迅速归纳出争议焦点后,决定采取“背对背 ”调解方式。奈何双方争议较大,未能顺利调解。
见此,经办法官当机立断宣布开庭。但是,案情牵扯到亲戚多年共同生活中的纠葛,更加难以调解,尽管庭审结束了,但经办法官依然认为该案最好的处理结果即是调解结案。
“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就是调解工作的基础和突破口。”经办法官介绍,经过一次庭审,双方各自将积压已久的矛盾彻底爆发,情 绪得到了些许纾解,给双方一段冷静期后是再次进行调解工作的好时机。为此,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新一轮的协商。
法官再倾情调解
“抛开1万元不说,哪怕剩余还款金额是44000元,从2006年到现在,按照银行利息计算金额也不少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这年头能借你钱的关系都是非常铁了。我想老张会把你告到法院来,肯定是你没做好一件事,就是常给他一个电话,告诉他现在手头紧,请他谅解一下……”经办法官先是做郑某工作。
“多年的亲戚了,有些小吵小闹总难免。做亲戚的,钱算清了,可感情就没了。你们吵吵闹闹,说话不留情面,最难受的是那个这边是人家妹妹那边是人家老婆的人啊!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老张,你妻舅现在经营不善、经济不好,你当妹夫的帮扶一把本就是情分,我想你内心深处也是不想逼急你的妻舅,让你老婆难做,彻底把这么多年的情分毁于一旦吧!” 法官一再劝导双方。经过法官一番劝解,双方情绪终是缓和下来,并逐渐消弥了积怨,各自松了口。
张某表示同意不再计算所谓的利息,也表示同意郑某之前所偿还的款项用于抵扣本金,双方对于剩余借款金额达成一致。而郑某也表示向张某借款如此之久确实是有难处,如果张某少算一点,按3万元计算,他也愿意在4天内将款项一次性还给张某。
张某同意了调解方案,于是双方心平气和地签下调解协议。不仅如此,最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协商关于诉讼费的承担问题时,俩人还不计前嫌表示愿意一起承担。
至此,这件历时10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总算完满落幕。拿着调解书的当事人一再感谢承办法官不遗余力地给他们做调解工作,帮他们解决了金钱上的纠纷,更消除了彼此心里的芥蒂。
调解有门道》》》
本案中的原、被告系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法院。但俩人是住在楼上楼下的郎舅关系,不仅是亲戚还是邻居,因此碍于情面在借钱时有部分借款未写入借条中,也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甚至关于部分还款事实双方一再争执不下。
身为该案经办法官,根据双方现有证据,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并非难事,但一纸判决很可能让双方多年亲情从此荡然无存。显然依法判决结案的效果并非最理想,如何做到真正案结事了才是关键。结合案情,最合宜的方式便是调解结案,让双方达成共识 、消除芥蒂,恢复往日情谊。
要调,就以情动人;要判,就以理服人。确定案件审理方向后,法官不吝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深入了解案情背景、细心留意双方情绪,不厌其烦地调解、开庭、再调解。特别是经办法官抓住原、被告之间的关联人物妹妹(老婆)的为难之处入手,从双方的不得已、做不到的地方,表达谅解的同时又作出批评,让双方消气并打破僵局,最终握手言和,心甘情愿达成协议。
通过调解结案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比较彻底地解决纠纷,利于团结的同时提高司法效率。当今倡导构建和谐社会,面对民事纠纷, 积极促成调解结案正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响应。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