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13.03.2023  10:02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赵乐际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2人,出席189人,缺席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决定草案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决定草案表决稿,决定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3月8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代表们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表示赞同,一致同意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部长陈希就中共中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的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作了说明。

  陈希说,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是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共中央对推荐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特别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高度重视。在研究中共二十大人事安排时,已作了通盘考虑。在对中共二十届中央领导机构人选进行个别谈话调研的同时,就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有关人选,面对面听取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正省部级、军队战区级正职以上中共党员主要负责同志、其他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的推荐意见和有关建议。中共中央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全国人大的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积极稳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新提名人选,应主要考虑本人的素质和条件,既看人选的德才素质、能力和一贯表现,也看人选的资历、经历和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人选中应有各方面的领导骨干,也应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还应有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

  陈希说,中共中央按照上述原则,根据工作和班子结构需要以及个别谈话调研听取意见、组织掌握的情况,经过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充分酝酿、多次沟通,兼顾方方面面,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对非中共人选,分别听取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的意见。

  拟新提名的人选,对中共人选进行了考察,非中共人选在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换届考察基础上又专门进行了考察,有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了意见,同时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意见。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等建议名单。2月28日,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协商会,就人选建议名单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进行了协商。中共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人选建议名单。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选建议名单,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和结构要求,在各地各部门和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及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的基础上,经党内外反复酝酿、协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国务院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人选建议名单,是在考察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提出的。

  陈希说,这次全国人大换届,有一些同志由于年龄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没有继续提名。长期以来,他们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辛勤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次又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新老交替作出了新的贡献。让我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干杰、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出席会议。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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