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46国缔结免签协定 法律制度风险是国内外最大担忧

09.11.2015  13:24
  自2013年秋,习近平主席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的倡议以来,迄今已经过去整整两年,如今,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现状如何?   11月6日至7日由丝路规划研究中心等在京共同举行“丝路论坛:一带一路与共同体建设”2015年会。记者在此间获悉,目前,中国已与4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缔结各国互免签证协定,19个沿线国家和地区给予中国公民落地签证便利。 加强互联互通可从电商入手   外交部副部长程国平指出,“一带一路”建设将以实际举措给沿线国家和世界带来多重机遇,在实体经济面临融资难背景下,中国企业已成为国际投资融资新的生力军。“目前,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不到中国对外投资的20%,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他说。   对于未来互联互通建设发展方向,程国平认为,将从签证、海关、质检、电子商务等方面入手,促进国与国之间人员、物资、资本、技术、信息通畅流动,扩大利益汇合点,为沿线各国的发展增添新动力注入新活力,更多惠及沿线各国人民。 涉外仲裁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   不过,“一带一路”对于有志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来说,也存在着诸多挑战。在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看来,法律风险是国内外对“一带一路”最大的担忧。   王利明指出,“‘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大多为新兴经济体,在调研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对他们的政治、法律制度并不十分熟悉。国内外对‘一带一路’的最大的担忧,就是政治风险、法律风险、投资风险、安全风险等,特别是法律风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了解不多造成的。”    他认为,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加强对这些国家法律制度的了解与研究。“比如说,涉及到投资、劳工保护、环境保护,甚至是社会保障、涉外制度等方面。所有这些法律制度,不同国家间又有很大差异。新兴经济体在法律上有很多自身独特的规定,如果我们不了解清楚,很可能就会产生一些争议,发生一些纠纷。”   王利明同时建议,要加强商事仲裁的作用,因为如果发生了纠纷,我们到有的国家去打官司,弄不好还是可能会遇到地方司法保护主义。“所以,使我们的涉外仲裁的机制进一步健全,是当前非常重要的工作。”他说。 要敢于突破体制机制限制   丝路论坛主席陈元认为,面对新目标、新任务和新问题的挑战,需要在思想方法上做出“不法古、不循今”的创新,敢于、善于突破以往所形成的政策、体制、机制等的限制。“比如,在对外投资问题上可以在开发性金融的实践基础上,创新设计出一整套‘一带一路’投融资新方法。”他说。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则指出,当前,中国贸易需求很强烈,但在金融安排上出现三个错位:对外资依赖和对出口依赖太高;资本流进流出不稳定,如何获得长期资本变成最大问题;缺乏金融基础设施,换言之,是市场比较浅薄,没有深度,这样经常出现结构错位。   他建议,鉴于当前人民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使用量并不大,尤其在投融资方面相对较少,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金融方面重新安排时还应以国际化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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