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求助信”

12.01.2022  20:51

您好!我是一位进城务工的农民,目前在劳动争议方面遇到一些问题,向您请教……”近日,安溪法院民二庭庭长刘雅收到了一封来自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求助信”,信中一名自称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张某,对其遇到的劳动争议方面问题写信请教刘雅芬,并在信的末尾处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司货运部改制,撤销货运系统相关机构与岗位,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不按《劳动合同法》执行,给员工打五折,这算不算违法?”“公司可以把员工派遣到劳务公司上班为第三方提供劳动吗?”……收到信后,刘雅芬细细阅读,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整理好张某提出的几个疑问,重点查阅了相关法律书籍,并把要作的回答简要记录。

随后,刘雅芬拨打了信上的电话,对张某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释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您在福州务工,不是我的案件当事人,也并非安溪人,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给我寄信的呢?”在一番答疑解惑后,刘雅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原来,张某为了顺利要回工钱,到书店查询相关法律知识,恰巧在《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中看到了刘雅芬写的一则案例,他觉得案情和自己的切身经历相似,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刘法官写了这封信。“刘法官,我没读过什么书,给您写了求助信也没抱希望,没想到真的得到了您的帮助,谢谢!”得到刘雅芬的详细解答,张某感激不已。

一份好的判决书,或长或短,规矩严谨,不仅能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定纷止争,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一则好的案例,是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结果转化,对内促进类案裁判、司法调研,对外强化法治宣传,无论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够学法懂法。”挂断电话,刘雅芬在连日的加班疲惫之余,感到了一丝欣慰。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