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怀孕引发的拐卖儿童犯罪

05.05.2016  01:14
  少女意外怀孕惊慌失措,寻得前男友及其叔叔“相帮”一朝分娩,孩子却被迫远卖他方。她,卖了自己的亲生儿,他们,主导卖了她亲生儿。罪已成,责难逃,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均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意外怀孕 慌不择路

  2014年6月的一天,花季少女张桦,到医院检查得知自己怀孕了,但却不知孩子他爸是谁,惊慌失措之余,她拨通了前男友陈靖的电话。

  “我怀孕了,想把孩子打掉,但又没钱,也不敢和父亲说,如今肚子越来越大了,连家都不敢回了,该怎么办?”电话中的她哭诉道。

  不巧的是,陈靖的叔叔郭坤刚好在旁边,得知此事后,郭坤提出怀孕期间的费用由他承担,待孩子生出来,孩子由他抚养。陈靖觉得也是个办法,便对张桦说道:“打胎对身体不好,要不你把孩子生下来送给别人养,也许还有人帮你垫钱。

  事后,陈靖再次联系张桦,称其叔叔刚好想要个孩子,如果生下女孩就给她1万元营养费,生下男孩就给她2万元营养费。张桦也没多想,觉得只要孩子离自己近,以后能经常见到也无妨,便背着家人偷偷来到陈靖家乡,由郭坤接应,张桦被安排在一煤矿工人宿舍内养胎待产,期间饮食起居均由郭坤负责,隔段时间还会带她去矿区医院检查身体。

  一朝分娩 母子远隔

  2015年2月6日,张桦产下一名男婴。因陈靖不承认其是孩子的爸爸,于是在出生证明孩子父亲一栏便填写了郭坤的名字。

  第二天,经检查该男婴疑似患有新生儿败血症,郭坤便不想抚养了,但又想要回之前照顾张桦生活起居及住院所花的费用,便和陈靖商量将这名男婴卖到泉州,准备卖个几万块钱。

  随后,陈靖便通过工友联系到想要收养一名男婴的泉州人沈开(另案处理)。得知孩子要远卖泉州,张桦也无可奈何,只得以泪洗面。

  同年2月16日,沈开带着其女儿、女婿等人按照约定时间到龙岩市区与陈靖他们会面,怕孩子不健康,沈开要求带小孩去医院体检,因没有抽血检查,小孩体检健康。随后,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8万元的价格将小孩卖给沈开,其中郭坤分得6.3万元,张桦分得1.7万元。在回去的途中,张桦又将其中的1万元借给了陈靖。

  思子心切 反遭威胁

  大年三十,张桦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回到家中。殊不知,他父亲早已听说她在外面生了个小孩的传言。父亲尽管对女儿失望之极,但却希望能把孩子抱回来抚养,而张桦也思子心切。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张桦主动联系了沈开,问她能否去看小孩,沈开表示会考虑。

  谁想,第二天张桦没有接到沈开可以去看望孩子的消息,却接到郭坤打来的电话。郭坤告诉她看小孩的事没商量,并威胁她如果再和泉州人联系就杀了她全家。遭到威胁后,张桦家人选择了报警,随后,三人先后投案自首。

  拐卖儿童 罪责难逃

  所幸,被收买的男婴最后被公安机关带回永定,并由张桦的父亲领回家照顾。孩子平安地回来了,是否就意味着陈靖、郭坤和张桦都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了呢?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具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由此看出,三人已经触碰到拐卖儿童的“红线”,罪责难逃。2016年1月26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将三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郭坤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后又翻供,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因其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靖、张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张桦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

  近日,永定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郭坤有期徒刑五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陈靖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桦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