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县政府与镇政府对簿公堂 镇政府:无压力

22.08.2014  10:06

   原标题:湖南“官告官”  镇政府称无压力

  12日,庭审结束后,原告湖南南县三仙湖镇镇政府代表(左一)和被告南县县政府代表(右一)准备走出法庭。郭立亮摄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南县三仙湖镇政府以南县国土资源局、南县政府为行政诉讼被告,三仙湖镇渔场作为第三人,到法院打起了行政官司,起因是镇政府对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政府颁发给三仙湖镇渔场的土地使用权证存有异议,并要求法院撤销。

  具有上下级管理关系的县政府与镇政府对簿公堂,原因到底是什么?镇政府的官员是否会担心“惹火”上级?县政府为何容许下级状告自己?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案件双方的当事人。

   原告镇政府

  “党政集体会议决定告上级

   对话人物:湖南南县三仙湖镇某相关负责人

  “县长表态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新京报:和县政府之前有没有沟通?怎么转变为法律途径解决?

  负责人:去年5月份开始,我们一直将(土地使用权证纠纷)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向国土局通报。今年过年之前,开发公司的承包户和渔民双方到县政府和国土局,连续上访三天。这给我们很大的压力。

  两边群众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没办法调解下去了,当时就向县长汇报了。县长表态,这件事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作为镇政府考虑,如果能够行政协调解决的话,对簿公堂毕竟还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