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来自家事审判庭的判后寄语
03.09.2021 21:59
本文来源: 法院
“希望看到你们冷静过后能够感悟生活的不易,反省自己的不足,有朝一日破镜重圆、阖家团圆。”日前,在案件调解好后,诏安县法院家事审判庭潘法官依旧“不抛弃、不放弃”,用心撰写了一封饱含温情、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官寄语”,附在调解书后交给当事夫妻双方,以期能让他们有所触动。这一份“法官寄语”,是诏安法院为民办实事的有益尝试。
事情起于8月20日。彼时,诏安法院家事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徐某第二次起诉到诏安法院,执意要与结婚18年的发妻陈某离婚。接手案件后,潘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通知过来做调解工作。问及离婚的原由,徐某一言不发。男方的亲人则是一边倒地支持女方,两个子女也明确表示要跟母亲共同生活。
潘法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给双方当事人的子女做了询问笔录,发现他们分别即将就读初三和高三,遂语重心长地规劝他们努力学习,勿让父母的感情问题影响自己的成长。而后,潘法官又对徐某进行教育,强调了父母恩情、父亲感情、子女亲情的重要性,希望他遇到问题不要选择逃避和拒绝沟通,使用冷暴力既封闭自己也伤害家人。
调解工作持续了三个小时,但徐某依旧坚持离婚,陈某也同意。出于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宗旨,法院为他们制作了调解书,就子女的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处理。
“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纠纷,在处理家事纠纷时,要有更多耐心。家事案件很小,小到只是繁杂的社会矛盾中的一粒小‘分子’,家事案件很大,大到承载了所有家庭成员的权益和人生轨迹。”潘法官告诉记者,每尽一份心,也许就能多挽救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也正是出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考量,在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后,诏安法院发出了首份书面“法官寄语”。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本文来源: 法院
03.09.2021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