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提高城市低保标准
25.12.2015 17:2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近日,龙岩市政府下发《关于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各地城市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具体为(每人每月):新罗区540元,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492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452元。《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档案规范、管理规范;要从源头上把好入口关,全面启用省级核对信息平台,准确核定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要抓紧落实城市低保提标资金,确保提标资金及时到位,足额发放。(龙岩市民政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5.12.201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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