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推进《气象法》贯彻实施工作

09.07.2015  14:05

 

7月7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推动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为进一步形成依法发展、科学发展气象事业的共识,7日下午,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气象法》执法检查座谈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饶作勋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谢细忠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市政府汇报了近年来龙岩市贯彻落实《气象法》工作的情况,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对如何贯彻实施好《气象法》谈了看法。

听取汇报后,饶作勋指出,《气象法》颁布实施十五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气象法》和省《条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气象法》,饶作勋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气象法治意识,形成深厚的气象法治舆论氛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提高气象事业发展质量和服务效益为中心,强化法治建设。要明确责任,围绕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服务能力,为防灾减灾、农业生产、生态建设、资源开发提供有力保障。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职,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检查组对新罗区、上杭、长汀县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龙岩市气象局 陈丽清 侯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