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产能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到2020年底,龙岩市全市保留50家左右地方煤矿,单个煤矿产能全部达到9万吨/年及以上,全市地方煤矿60%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安全基础更上一层楼,安全更有保障;杜绝较大事故发生,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以下;煤炭产量控制在750~800万吨/年左右。主要举措:一是实施煤矿升级改造,引导不符合条件的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梳理,对一批资源储量丰富、技术力量强、安全有保障的煤矿实施升级改造,优化煤矿井下系统,提升煤矿产能至9万吨/年及以上;引导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环保要求的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落实煤矿关闭补助资金,促进小煤矿和谐退出。二是加强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于“防大事故、治大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结合本市实际,按照不同时期工作特点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针对顶板管理、水害防治、一通三防、人车管理、栅栏密闭管理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及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从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或系统入手,以通风、采掘、防治水等主项的安全质量达标为抓手,着力解决主要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考评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建设提升水平。四是依靠科技手段,推进煤矿自动化、机械化建设,推广使用架空乘人装置、蓄电池电机车、架线电机车等辅助运输装备,掘进工作面采用扒碴机装碴,推进建设矿井智能无人值守系统,代替人工井下现场值守,实现中央变电所、水泵房、风机房等场所的无人值守。五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升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培训教育质量,强化实践考核,推广机考,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进行,不断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素质。(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