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包工头拖欠工资22万 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拘
24.01.2015 15:10
本文来源: 新华
年关将至,在外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本可以领着工钱,开开心心地回家过年,但因为包工头拖欠工资,73位农民工却因领不到工资而犯了愁。1月23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成功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4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公安分局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龙岩市一小区模板工程包工头孙谋拒不支付工资一案,受害工人达73人,涉案金额22万余元。经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龙岩市某小区总承包单位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龙岩市某服务有限公司,该服务公司将地下7-8区模板工程分包给自然人孙某,孙某班组工程总量1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30余万元。截止2014年12月4日,孙某在领取足额工程进度款后,拖欠其手下73位农民工工资总计22万余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接报后,于当日立案侦查。1月9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被新罗警方上网追逃;1月11日,孙某被贵州省黔东南州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抓获。1月23日,新罗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押回龙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罗警方提示: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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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015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