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检察:多举措规范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24.07.2015  17:41
 
     福建检察网7月24日讯(张静 夏晓莉)今年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变“等案上门”为“主动监督”,大幅提升提前介入案件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已办理提前介入案件8件17人,其中包括省立医院伤医案、五凤兰庭故意伤害致死案等引发较大社会关注度的刑事案件。
    据悉,该院与区公安局会签《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前介入案件类型包括敏感案件、故意犯罪致人死亡案件和妨害公务案件等,适度把握介入时机和方法,明确参与不干预、讨论不定论、配合不代替的原则,充分尊重公安机关办案自主权,避免将提前介入变成包办案件,明确案件类型,审慎把握介入原则。同时加强了对社会热点的关注,特别是对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综合预判后认为确有必要提前介入的,及时派员前往现场、参与讨论、调阅案卷、指导收集固定证据等,转变提前介入是与公安“联手办案”的固定思维,在指导办案的同时注重增强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的监督,依法排除非法证据,促进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办案理念,督促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