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创办黄色网站赚取会员费 男子播淫秽物品牟利获刑

10.02.2015  12:19
  原本想利用利用创办黄色网站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并借机赚取会员费,没想到却因遭到群众举报而被公安机关查处,一男子近日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薛某系外地来厦务工人员,因对电脑编程比较熟悉,便利用下班之余,打起了创办黄色网站、发展会员以此赚取会员费的主意。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2年12月起,被告人某在互联网上创建了名为“厦门丢丢网”的网站,以论坛会员制形式进行经营管理。为增加网站人气,吸引色情服务场所、个人在该网站上投放招嫖广告以及收取VIP会员费,被告人薛某在该网站上设立“狼友交流”、“桑拿体验”、“高清偷拍”等论坛版块,供普通会员上传、浏览色情信息,并向支付了人民币100-200元费用的VIP会员提供含有卖淫女信息的数据包。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厦门丢丢网”注册会员数达六千人左右,被告人薛某为他人发布招嫖广告收取广告费人民币2200元,向网站VIP会员提供卖淫女信息收取会员费人民币16931元。

  经鉴定,被告人薛某经营的“厦门丢丢网”中有五十二张图片为淫秽物品;被告人薛某提供给VIP会员的卖淫女信息数据包中有十五张图片为淫秽物品。此外,公安机关还根据“厦门丢丢网”的注册会员的信息,查处了三起利用该网站发布的卖淫女信息进行卖淫嫖娼的案件。

  案发后,被告人薛某对自己创办黄色网站并发布淫秽色情信息牟利的行为懊悔不已。集美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薛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