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琪玉副省长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
11月7日,副省长、副总河长黄琪玉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专题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刘琳、省河长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水利厅河务处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研究了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部署了下阶段工作重点。
黄琪玉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我省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行动快, 省市县乡四级方案全部出台,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制定下发了9项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健全; 二是措施实, 省直各成员单位既分工又协作,组织开展“三个清理”专项行动、三大流域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为保障十九大、厦门金砖会晤等重大活动作出了贡献; 三是亮点多, “六大机制创新”经验被中办专报刊载,大田生态综合执法、南安河道巡查管养、永春生态警察、沙县河长履职问责等在全国推广,“河小禹”、企业家河长、巾帼护河等活动有声有色。
黄琪玉强调,省委书记、省长、总河长于伟国多次关心、过问,大到重点任务、机制创新,小到监测断面、河长公示牌,他都亲自过问;近2个月又对河长制工作作出4次重要批示。我们要按照于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以“机制活”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探索推进河长制的有效模式和管用办法,促进河长制实质运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年度任务要确保完成, 各有关部门要对标找差距,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尤其是“三个全面清理”专项行动必须不折不扣按时保质完成;对中央环保督察、水利部督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要逐级分解,细化责任,落实整改。 二是分工协作要更加高效, 河长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关键作用;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相互补台、密切配合,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基础工作要加快推进, 水质监测站点要进一步优化布局,“一河一档一策”要加快编制,河长制信息平台要加快完善。 四是典型经验要总结推广, 鼓励各地创新实践,大力培育、深入总结典型经验,真正形成区域协同、流域协调、部门协作的管河治水新格局。 五是考评奖惩要严格兑现, 抓紧组织开展全省的逐级考评验收,确保顺利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实行奖优罚劣,真正让各级河长、各段河长管河护河的责任落下去、工作抓起来。 六是明年工作要及早谋划, 要围绕省实施方案明确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集思广益谋划好明年河长制重点工作。
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赖军在汇报时指出,自去年11月中央《意见》印发后,我省河长制工作在全面构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基本制度、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加快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探索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阶段将围绕巡查更细、整治更实、督导更紧、统筹更强,着力纵深推进全省河长制工作。
会上,省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分别汇报了全省河流水质监测、黑臭水体治理、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情况,其他成员单位同志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