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琪玉任福建省副省长

19.07.2015  11:13
黄琪玉

  东快讯(记者吴静)7月18日上午,东南快报记者从省人大获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免职的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免职的审判人员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因工作需要,会议决定任命黄琪玉为省政府副省长,接受其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接受李元兴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其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会议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接受林坚飞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会议接受兰万安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免去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徐华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勇鹏为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工作委员会(台胞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孙亦闽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辛方玲的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吉小庆、王光生的省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徐钢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其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徐钢的代表资格终止。

   黄琪玉简历

  黄琪玉,男,1957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中共党员,1982年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农艺师。

  1994年9月任正处级职务(其间:1992年12月至1994年12月挂职任长汀县副县长)。

  1997年12月任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

  1998年8月任福建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2004年3月至5月在福建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年7月任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2008年4月任三明市委书记。

  2013年2月1日,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5年7月18日,被任命为福建省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