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鹭江司法所:小摩擦酿大祸 “三部曲”促言和
本是互不相识的两方,却因一场小误会,引发械斗,导致一方年纪轻轻就切除了脾脏,造成永不可逆的后果。
【案情回顾】
小小摩擦 引发械斗
2015年12月31日傍晚,阿飞(化名)途径一家面店时,由于店主占道经营,被桌椅占满的人行道变得异常狭窄,阿飞的电动车不小心刮碰到坐在人行道上的一位客人的椅子,这一幕正巧被其同行的友人阿辉(化名)撞见了,为了帮朋友“出头”,阿辉当即恶语相向,甚至不断挑衅要与阿飞单挑。阿飞见其态度嚣张,而被刮蹭的客人却并未多言,气不打一处来,也不甘示弱,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周围热心群众纷纷来劝解,却无法浇息两人的怒火,阿辉走到一旁的小巷高声叫嚣着要与阿飞单挑,而阿飞一边打电话跟家人告知遇到的情况,一边不顾旁人的劝说,嚷着“这人这么嚣张,我一定要揍他一顿。”现场火药味愈发浓烈、眼见一场恶战一触即发,但在周边群众的拦阻下,两人并未近距离接触,如若双方能够慢慢冷静下来,或许悲剧本可以避免。谁料事态的发展却偏偏是火上浇油!
恰好在附近的弟弟阿东(化名)很快便赶到现场,见这架势,立马声援哥哥阿飞,刚到小巷口就与早已等候在那的阿辉扭打在一起。听到有人喊“打起来啦!”,阿飞也立即冲了过去,打斗间,阿东突然觉得腰部一阵刺痛,由于当时天色渐暗视野不佳,还以为是被钥匙划伤,不以为意,渐渐觉得体力不支,弯下腰之际又被阿辉捅了两下,发现弟弟受伤,阿飞赶紧追打阿辉,却也被捅了一刀。最终这样一起由轻微摩擦引发的纠纷,造成阿飞轻伤,阿东重伤二级,构成七级伤残,而阿辉也被依法逮捕。
2016年6月,鹭江司法所受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上述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释法析理 明确责任
在调查中,司法所调解员了解到,阿飞、阿东兄弟二人与阿辉此前素不相识,所谓的刮擦事实上双方也没有直接接触,却由于双方的鲁莽冲动,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最终两败俱伤,被害人阿东因此切除了脾脏,构成七级伤残,而阿辉则被羁押于看守所,对于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而言可谓雪上加霜。
而谈及赔偿,双方也各执一词,存在较大分歧。阿东一方提出的50万元赔偿要求,同时表明已经咨询过律师,赔偿金额都有理有据,更不愿接受对方“讨价还价”;而阿辉妻子小红(化名)却表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只能筹集15万元赔偿金,即便走诉讼途径,家里也无财产可执行。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并没有采取“和稀泥”的方式,简单地劝双方各退一步,而是为当事人认真讲解法律相关规定,详细分析案情、理清关键点,指出虽然根据伤残情况和医疗费用,阿东一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并非“漫天要价”,但在纠纷中,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被害人阿飞一方对于纠纷的升级、损害结果的扩大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所提出的赔偿金额,却未将责任划分考虑进去;对于小红一方的无奈,调解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也指出在看到自己的困难的同时,也应当换位思考,阿辉给阿东兄弟造成的身体伤害,也同样给两个普通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应当承担应有的责任。经过近一周的“背对背”调解,阿东兄弟首先做出让步,“好吧,我们愿意降到40万元。”小红一方也表示愿意将赔偿金额提高到20万元。虽然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双方的态度仿佛给调解员打下了一针强心剂,决定立即召集双方进行当面调解。
以情促和 逐步推进
然而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双方对于事发过程以及调解员的责任分析虽然并无太大异议,但在赔偿金额上,由于双方经济均不宽裕,因而不愿再做出更多的让步。初见面时,调解员没有立即进入谈判,而是针对双方从事发至今未进行过交流,阿东兄弟俩对此心存芥蒂的情况,以沟通情感为切入点,首先引导小红诚恳致歉。
“我老公对二位身体造成那么大的伤害,我十分抱歉,我只是个家庭妇女,也没什么文化,之前不是不想跟你们道歉,而是这么大的事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处理,都是我老公的朋友在帮忙处理的,但我心里真的感到很对不起你们。以前都是我老公负责赚钱养家,家里经济一直不好。这段时间我一个人要照看两个孩子,有时间还得出去打零工,否则家里连吃饭都成问题,我的孩子还很小,长得也快,但今年以来,我一件衣服都没法买给他们……”说着说着,小红不禁哽咽。同为人父的阿东、阿飞兄弟也表示感同身受,调解现场氛围立即缓和下来。
但谈判依然是理性的较量,特别是在双方的家庭都因此事造成巨大损失得情况下,诚如小红所说,家里没了劳动力,经济十分拮据,但阿东兄弟也是普通工人,两人各有两个孩子,也均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伤病期间家中经济也不宽裕,阿东年纪轻轻更是没了脾脏,至今劳动能力都受到极大影响。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小红一方同意提高至25万元,兄弟二人同意降到35万元,却始终难以达成一致。
调解的艰难也逐步点燃了兄弟俩的怒火,阿东表示他们已是做出极大的退让,这样的谈判让他感觉似乎对方是拿自己的身体“议价”,“我是来调解的,不是来卖器官的,如果谈不拢就算,我是绝不会谅解阿辉的,咱们大不了法院见!”
【调解结果】
平衡利益 促成谅解
调解员一方面及时安抚兄弟俩的情绪,另一方面一针见血地指出,双方其实都有调解的诚意,也各有道理,但同时在这起纠纷中,双方确实是“两败俱伤”、各有难处,因此双方更应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更重要的是,对于目前的局面而言,灵活便捷的调解恰恰是获得“双赢”的最佳途径。
听了调解员的话,双方渐渐冷静下来,调解员趁热打铁,进一步分析指出,阿东、阿飞提出的赔偿金额虽在合理范围内,但毕竟双方各有过错,走诉讼途径不仅耗时耗力,判决结果也未必能完全如他们所想,且考虑到实际执行的问题,即便法院判决结果高于对方所提的金额,但在对方可能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阿东兄弟在实现自身权益上仍要面临实际困难。
对于小红一方来说,阿辉能否取得阿飞、阿东的谅解,对于阿辉的量刑甚至他们整个家庭来说,毫无疑问将有十分重大的影响,虽然赔偿会给经济带来一定的负担,但若能减轻刑罚,夫妻俩共同面对困难,困难终将能克服。
听完调解员算的这笔利益的“明细账”,阿东兄弟沉思片刻,“行吧,也不跟她纠结那几万块了,我们就提出三十万的赔偿。”小红也点头答应。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小红一次性给予阿东、阿飞赔偿金(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而阿飞、阿东也同意出具《谅解书》。至此,这起检调对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案件点评】
在调解的过程中,有时克服现实的阻力远比讲解法律条文难得多,但仅靠“磨嘴皮子”,却往往“收效甚微”,只有情理法三者结合,最大限度地实现在法律框架下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突破阻力的最加助力。在本案中,调解员正是唱好了这情理法的“三部曲”,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一是理清明细账。调解员首先结合具体案情详尽细致地讲解法条,为当事人释法解惑;针对双方过于悬殊的赔偿金额,通过摆明事实、理清责任,依据医疗机构的伤情鉴定、病历记录、缴费清单等材料,有理有据为双方算清权利义务的“明细账”,让当事人“心中有数”。
二是打出感情牌。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零交流”造成的心理芥蒂,调解员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初次面谈就主动引导被告人家属诚恳道歉,缓和关系,同时,从同是为人父母、家境困难的共同点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三是平衡利益点。调解员明确指出,协商和解对于双方而言是“双赢”的最佳选择,对于受害人而言,诉讼成本高,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换来的判决结果未必能高于调解金额,且因被告人经济困难,判决执行时能否实现也存在风险,而对于被告人而言取得谅解对量刑的影响更是显而易见;逐一理清利害关系后,最终迅速抓住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三十万元赔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