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东:宗教的公共空间表达

22.08.2014  21:12

近年来,宗教标志物在公共空间的表达越来越引人瞩目。从穆斯林的头巾,到基督教堂的十字架,甚至到高校里和尚身份的教授的着装,都引起诸多争议。如何理解、诠释并调适公共空间中的宗教标志物,需要认真地思考与研究。

宗教是以社会组织的形式实现个人的神圣信仰,因此社会性是宗教的基本属性之一。从历史文化的角度看,每一种宗教都以自己的方式呈现于公共空间,表达着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与影响。今天我们在欧洲漫游时发现,每一个城市的中心几乎都有一个雷同的结构,这就是:正面是大教堂,左右分别是市政府、法院,中间是城市广场;理想的情况下,广场前面应该有一条河。这一结构反映了基督宗教在欧洲的历史地位。看教堂、听教堂钟声也往往成为欧洲旅游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统宗教,如佛教、道教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与基督宗教在欧洲的地位有着显著的区别。与欧洲相比,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空间表达要含蓄很多。在地理位置上,“自古名山僧占多”,很少有宗教活动场所在城市中心有一席之地。在建筑风格上,寺院道观也很少向高耸入云的方向发展,而是谦逊地融汇于山水与民居之间。当然,只要条件许可,任何宗教都希望能在公共空间有更多的表达,于是我们看到了巍峨的乐山大佛、泉州老子像等等。

近半个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走向是全球化,不同宗教相遇并前所未有地共处一地,这为宗教的公共空间表达带来了新的挑战。以欧洲为例,传统上基督宗教独大的地区逐渐拥有了大量的穆斯林人口,市中心已经有基督教堂了,清真寺将建在何处?穆斯林可否带着自己的传统服饰进入公立学校?这些问题都成为敏感的社会话题。在美国,当穆斯林决定在“9·11”遗址边建立一座清真寺的时候,曾引起轩然大波。而美国总统宣誓时使用《圣经》,美元上印着“我们信赖上帝”字样,小学生每天朗诵的国旗誓词上的“上帝”字眼,都不时受到自由主义者和其他宗教信仰者的批评。

在今天的中国,对于宗教标志物在公共空间的表达,也存在着特有的困惑。一方面,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社会对各种宗教、传统文化都采取较为严厉的批判态势,甚至发展出极端化的“破四旧”等行为,宗教传统、文化传统在中国受到了巨大的破坏,这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精神风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最近30多年来,社会逐渐对宗教与传统文化采取了开放的态度,不仅是宗教信仰者,政府、学术界及大众,都对不同的宗教和传统文化予以包容对待,期待其发挥在安定人心、教化大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各种宗教也生发出自己的身份自觉,争相在公共空间呈现自己。露天大佛的增多,十字架的蜂起,清真寺的阿拉伯化、头巾在穆斯林女性中的流行等等,不一而足。

另一方面,与世界其他地区一样,宗教标志物在公共空间的丰富很快也引起了社会的担忧。穆斯林头巾的佩戴被认为可能与宗教极端倾向有关,一些教堂的十字架被界定为违章建筑,一些露天大佛被认定为没有申报。于是,禁止在公共场所佩戴穆斯林头巾,拆除十字架,不允许露天佛像开光就成为一些地区的政府行为,并引起了许多争议。

宗教是社会的,一定会有公共空间的表达;宗教是多元的,不同的宗教都要在公共空间表达自己;社会是世俗的,既要发挥宗教的积极功能,又要避免宗教极端、宗教冲突。凡此种种,都关涉到一个问题:不同宗教公共空间表达的界限在哪里?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与对待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