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机关选派第六批驻村党员干部赴任履职
7月11日,福建高院机关第六批省派驻村的4名党员干部赴任履职。出发前,院机关召开驻村党员干部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进行集体谈话。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汉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驻村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选派驻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第六批选派党员干部驻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选派党员干部驻村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驻村工作实践中锤炼党性、展现作为。要认真领会驻村工作任务要求,努力为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秉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襟抱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扣振兴乡村主题,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当地市县委关于农村农业政策的学习把握,加强对所在地情况的调查研究,发挥好法院干部的特点、优势,积极探索善治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妥善化解纠纷矛盾,积极营造新时代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
会议要求,驻村党员干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锻炼成长机会,全面提升个人综合能力。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方面能力”要求,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拜人民群众为师,加强学习和党性修养,注重实践锻炼,砥砺意志品格,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各方面能力,利用“乡村的肥沃土壤”让自己从思想上、感情上、能力上、素质上发生巨大变化。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充分展示福建高院干部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理念,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管理办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时刻保持警觉和敬畏,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以良好纪律作风树立好形象、留下好口碑。切实推动当地村级组织建设巩固,乡村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善治乡村建设取得新成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当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上,福建高院机关原省派驻村党员干部代表和第六批省派驻村党员干部分别发言,交流驻村经验体会,表达干事创业决心。会后,福建高院为驻村干部举行简朴隆重的欢送仪式。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