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回应“唐慧女儿被迫卖淫案”热点问题
今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秦星强迫卖淫、组织卖淫一案。在庭审后,其高院负责人就媒体关注问题进行了回应。
热点一:为何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犯罪事实不再开庭审理?
6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被告人周军辉、秦星依法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秦星是否制止同监人员周某某自杀的事实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被告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等犯罪事实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所确认,决定不再开庭审理。
热点二:为何延期开庭?
该案原定于2014年7月17日在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11日在湖南法院网上发布了开庭公告,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传唤了当事人,通知了辩护人等。由于被害人于7月15日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其诉讼代理人提出需要阅卷,并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因而申请延期开庭。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本案延期开庭。7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发布了开庭公告,并且通知了检察机关、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诉讼,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
热点三:为何有证人未出庭?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前以传真方式向法院提出调取证据和证人出庭两个方面的申请。根据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申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对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出庭的14名证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7月20日向11名证人送达了出庭通知书。另外3名证人因被害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给法院的信息资料不详等原因,无法查找到人,无法送达出庭通知书。看守所干警何某某、唐某某、彭某某等证人在上午庭审中出庭作证,未出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已当庭宣读。
热点四:为何没有另行组成合议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的案件除外。”即“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或者“原判认定的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因此,湖南高院依法不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