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7所公办本科高校上调学费 每生每学年上调1000元

25.06.2014  19:13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福建江夏学院等7所公办本科高校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将上调1000元,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同时严格落实对学生的各项奖助措施,确保学费归档调整政策的顺利实施。

  这7所高校的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作调整。目前,原定的学费标准已不能满足高校教育经费投入所需,部分高校对此反映强烈。

  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于今年6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对福建江夏学院、福建警察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这7所高校学费标准进行归档调整,即一般专业由每生每学年(下同)3000元调整为4000元,医学类由4000元调整为5000元,艺术类由6000元调整为7000元。同时,学校还可以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新的学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

  高校应切实建立困难学生就学保障制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学费调整后,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规定执行,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障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缴费。(记者 陈曦 通讯员 程飞)

  (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