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帅”每月给4万包养费 多名美女被骗财骗色

23.12.2015  08:51

  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刘元雄洪天明)相貌英俊的施某在微信上自称是承包工程的“高富帅”,许诺每个月支付3至4万元的包养费,对多名女子骗财骗色。昨日,厦门何厝边防派出所通报称,施某已被抓获归案。

  12月5日,林小姐匆忙赶到何厝边防派出所报警称,她在湖里区高林社区与一名施姓男子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到何厝村一带的大排档吃宵夜,施某趁她不备,盗走了她随身携带的挎包和手机。12月11日,何厝边防派出所又接到一起类似警情,受害人被用相同手段拿走了包和手机。

  受害的两名女子分别为19岁和25岁,均长相甜美,19岁的漳州籍林小姐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25岁的江西籍刘小姐是理发店员工,两人都是通过微信聊天软件与施某认识,施某自称是做工程的,家庭富裕,且未婚。

  经过案情分析和调取大排档内的监控录像,警方发现两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在锁定嫌疑人施某的相貌特征后,该所民警在施某暂住处附近将其抓获,施某对两起案件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施某交代,其通过微信聊天工具搜索“附近的人”将受害人加为好友,和受害人见面后,他通过花言巧语哄骗并许诺每月给对方3至4万元的包养费,直接带受害人到暂住处发生性关系。面对如此“高富帅”,两名受害人都没有拒绝。发生性关系后,施某都会约受害人到思明区何厝村一大排档吃宵夜,待受害人上卫生间之际,将受害人的挎包、现金和手机偷走,两名受害人共被盗4000余元现金及三部手机。

  民警在施某的手机和微信聊天记录中还发现了数十张年轻女子的照片,该所民警怀疑受害者不止两名受害女子。由于此类案情比较特殊,部分受害人上当受骗后不敢报警,为了让施某的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该所希望受害者及时与警方联系。受害人可拨打0592-5028110或“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何厝边防派出所指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