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老人香港买斤玛卡花10万
香港海关独家回复华西都市报:已针对药房不良营商手段展开专项行动
林先生在港购物小票,金额为10500港币。
林先生购买的高丽参,被磨成粉之后,经协商成功退款。
10月23日,华西都市报所报道的《在香港药房买斤玛卡刷掉10万原是“斤”变“钱”来卖》,讲述了费先生父亲在港旅游时,遭遇“天价”玛卡,被刷走10余万港币的事情,报道引起极大关注,23日,费先生亲自赴港展开维权。
10月24日中午,费先生第一时间从香港传回消息,他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自己已经要回了9万余港币的药款。在同一时间,另一遭遇天价药的内地游客,从药房要回全部药款。
在香港购物的维权群里,聚集着近百位在港购物遭遇陷阱,却未能成功维权的游客,而这两则退款成功的消息,则为这些游客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维权行动 亲赴香港
带着律师叫来警察,他追回大部分药款
10月23日晚,在深圳将六旬老父送上飞机后,奔波了一天的费先生终于停下来,他将自己的维权过程讲给华西都市报记者,而这距离他父亲在港遭遇天价玛卡,正好10天。
“一共要回了90000港币,”费先生无不疲惫地告诉记者,从10月22日晚到深圳直至现在,他都没好好歇一歇。10月23日早上6点,费先生带着自己的父亲从深圳过海关至香港,大约8点左右抵达父亲购买玛卡的药行,等待了两个多钟头后,药行才开门营业。
“我是做好准备到香港的,”费先生表示,他不但委托朋友在香港找好律师,而且还报警叫来警察,并投诉至海关,自己带好所有的购物凭证,誓要维权到底。在药店,讲明缘由的费先生自然被店员质疑。和2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一样,药房坚称自己是和老费先生讲好价格才将玛卡切片的,并拒绝退货。
对此,费先生反驳表示,药行里有各种按斤、按两、按钱卖的价格牌,在他看来,要偷偷换掉并不困难,同时,680一钱的玛卡售价也有悖常理。
“而且律师也指出,他们有涉嫌误导性遗漏的不良营商手法,并说也在海关备案了,会继续调查下去,”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胶着,在没有购物现场录音的情况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扣去药品的损耗和刷卡手续费,退还费先生90000港币。
据理力争
就在费先生带着父亲和药店据理力争的时候,福建的林先生和太太,也在尖沙咀的一间药房里要求退货还款,最终他要回了自己的所有药款。
10月22日,林先生和太太在药房被推销购买高丽参,因为从“斤”变“两”而被划去10000多港币。知道自己被坑了的林先生无心游玩,他和太太一起,走访了附近的其他药店,获得了高丽参的通常售价情况。
“最好的都才100多块钱一两,有的店直接说给我打半折,”越想越窝火的林先生带着小票和药品于次日一大早赶到药店。这次,他不但全程录音拍照,而且摆出了周围药店的售价,在高于通常价格售卖的事实面前,即使已经被磨成粉,林先生还是成功地被退还了全款。
事后,华西都市报记者试图联系涉事药房,无奈一直无人接听。
“我觉得这些药店就是觉得我们游客,没时间慢慢耗,所以才这么嚣张,”林先生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因为坚信自己有理,所以他有勇气维权到底。
官方整顿 香港海关独家回复华西都市报
专项行动打击不良营商两月9名药房职员被捕
面对药房的天价药陷阱,身在异地的游客到底该如何应对?警察、消委会、海关,又都行使着怎样的职能?带着疑问,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连线香港海关,得到海关的独家回复。
香港海关在对华西都市报的回复中表示,为打击药房的不良营商手法,从今年8月中旬开始,海关就展开了为期10周的“黄金战士”行动。
据介绍,在行动的第一阶段,海关发现有2间药房涉嫌使用低开高收的误算手法,以“斤”变“两”或者以“斤”变“钱”误导顾客,榨取高昂收费,还有4间药房涉嫌使用“以假乱真”手法,以外观相似的产品充当知名品牌出售,行动中有9名药房职员被捕。
此外,华西都市报记者还发现,香港消委会也在8月对在港的7家药房进行点名谴责,批评他们以极恶劣的销售手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海关对每宗个案都会深入调查及搜证,在足够证据下,会作出检控,”香港海关在回复中表示,审讯期间,法庭可传召涉案投诉人作供,供词有助于決定是否将被告定罪。而以前也有内地投诉人赴港做供,令不法商户被定罪。
而在香港的《商品说明条例》中指出,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饵诱式广告宣传、威吓性的营业行为、先诱后转销售行为、不当地接受付款等六大不良营商手法成为主要打击对象。《条例》中提到,任何人违反公平营商条文,可能受到刑事检控,最高可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在去年12月的海关行动中,一间位于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药店,店员以误导性手法隐瞒药材玛卡的价格,直到切片后才告知顾客是680港元一钱,这被海关当场揭露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被告最终被判囚6个月,缓刑3年。
“香港海关会继续采取行动,打击药房的不良营商手法。”香港海关在对华西都市报的回复中这样表示。
律师建议
妥善保存收据可提交交易惯例作为证据
如何避免遭遇到天价药,假如遇到又应该如何维权?对此,两位专业律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法学会客座教授陈军律师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由行游客如果在港遭遇天价药,那么只能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访港游客并不清楚香港市场的情况,在购物前一定要多查询、多比较。购买参茸海味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户,更加要避免在付款前药品被店员切片磨粉等加工。如果用信用卡结账,一定要看清数额后才签账,更要妥善保存收据以作为参考和证据。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在按照香港的法律规定,消费者向消委会、海关等机构投诉举报后,一方面相关机构会进行调解或者调查,另一方面,当商家和消费者就消费协议各执一词时,在没有录音等证据的情况下,所购买药品的通常价格和市场的交易惯例,也可以作为参考材料交给这些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
“毕竟688一钱的玛卡,或者是380一钱的皇帝果,是有违通常价格的。”邱宝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