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实施 市民选择饮用水会“更简单”

13.06.2015  16:10
包装饮用水新国标实施 市民选择饮用水会“更简单” - 福建之窗
来源: www.ndwww.cn

   超市货架上饮用水宣传知识。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薇 郑舒 文/图) 苏打水、碱性水、冰川水、富氧水……超市货架上五花八门的瓶装饮用水是否让你挑花了眼?

  5月24日,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开始实施。今后,包装饮用水的名称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市民选择饮用水会更“简单”。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以后市场上的包装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饮用水。

   饮用水包装实施新国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12月24日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自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标准中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新国标,今后除了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类饮用水。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而当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当符合新国标要求,在此以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

   旧包装饮用水依然在售

  活性水、弱碱性水、蒸馏水、离子水……6月3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和便利店,发现种类繁多的“概念水”依旧是瓶装饮用水货架上的“主角”,这些水的价格在5至10元不等,比一般的饮用水价格高出不少。

  “新规定?我不太清楚。”当记者询问一超市导购员时,她告诉记者,目前超市在售的饮用水都是之前进的货,超市没有接到相关通知。记者留意到,超市在售的饮用水生产日期均在5月24日之前。

  消费者在面对种类繁多的“概念水”时也常常难以选择。“这个水那个水的都弄不明白,怎么喝个水还能喝出各种功效了?”正在超市购买饮用水的市民苏先生认为,这些“概念水”都是厂家的宣传噱头,他通常选择的是那些没有添加的普通纯净水。

   包装饮用水今后分两类

  对于目前市面上仍然在售的各种“概念水”,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商家在炒作的一个概念而已。“新国标的实施,意味着今后不同饮用水的标准实现了统一。换句话说,就是不管什么牌子的水,以后都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饮用水标准。”

  该工作人员还指出,随着新国标的实施,今后市场或将迎来多家饮用水企业的“换装”潮流。尽管新国标没有明确禁止矿物质水,包装饮用水添加硫酸镁、氯化钙、氯化钾等矿物元素也可出现在包装上,但必须按照新国标标注“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选购饮用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认为,新国标实施以后,包装饮用水只分为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消费者按照新国标规定的名称进行选择即可。至于定价相差悬殊的各种品牌包装饮用水,是为了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物需求。“现在市场上在售的旧包装的饮用水,没超出有效期的还是可以继续销售。”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