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动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07.02.2015 11:2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六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中要求,各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办证,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应继续整改或取缔。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得许可的小作坊,以及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据了解,六部门已成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省级多部门监管执法联动工作小组,负责综合协调食品生产的安全监管。(谢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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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20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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