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两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 9批次食品上黑榜
新华网福州11月20日电(刘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公布2017年第44期、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两期共抽检1632批次食品,其中不合格食品9批次。
此次公布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糕点、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第44期共抽检734批次,有2批次糕点不合格,分别为:标示为漳州市正煌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5月24日生产的御品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示为永安市碧青坊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8日生产的冰绿豆饼,菌落总数不合格。
第45期共抽检898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4批次:标示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3日生产的雪片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示为晋江佳由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2日生产的小黄人蛋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漳州市怡鑫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12日生产的烘烤类糕点(香芋饼),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泉州市永欣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17年07月28日生产的雪片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陕西永和食品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4月26日生产的经典原味豆浆粉,蛋白质指标不合格。
酒类不合格2批次:标示为漳州市百欢酒业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9月20日生产的风湿灵酒,以及标示为漳州市百欢酒业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09月20日生产的三鞭酒,酒精度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如果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