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暂缓通过专业进行再次验收的通知

29.05.2014  17:19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暂缓通过专业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于7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对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暂缓通过专业进行再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

  2.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3.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

  二、验收要求

  1.本次验收工作要点和程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3〕26号)执行,一律采用现场验收的形式。

  2.项目二次验收系统已于2014年5月20日正式上线,相关学校可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的网址 http://www.36ve.com 登录系统重新填报验收数据。

  3.登录方式和密码与2013年项目验收一致。

  三、专家组成及日程安排

  我厅聘请省内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验收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负责上述3所学校5个暂缓通过专业的现场考察验收;专家组将根据项目验收评议指标,参考“项目二次验收系统”相关数据,全面检查项目专业建设成效、审核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并按照项目建设总体资金使用率不低于90%、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率不低于90%和项目建设任务整体完成率不低于90%的原则,分专业做出验收结论。

  根据教育部“再次验收结论仍未‘通过’的项目学校,不得申请其他中央财政支持的高职院校改革发展项目”的规定,请上述项目学校务必重视此次验收工作,针对上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高教处联系人:陈宗宁,联系电话:0591-87091268。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