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确定

11.08.2014  18:59
   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确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的通知》(闽政文[2014]20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4〕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日出台《福建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即按照方便与服务企业、注重质量与实效、规范评价与管理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把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促进非煤矿山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实现风险评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方案在总结近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三年行动提升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简化建设程序和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二是扩大标准化实施范围,将选矿厂和地勘单位纳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同时要求在2014年年底应达标企业100%达标准化三级以上;三是二级以上达标数量逐年递增,2014年、2015年、2016年二级以上达标率分别为4%、6%和8%以上。方案同时提出在2015年底前,大中型非煤矿山二级达标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