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民政局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25.05.2018  15:49

  霞浦县民政局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马上就办”的要求,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的为核心内容,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窗口服务水平、实施阳光审批为重要任务,进行了改革。一是能放则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精神,取消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非公募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和异地商会项目,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核准调整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备案管理。二是应减必减。行政事项由原来的18小项改成15个小项,先后两次缩短办理时限,原来60天、30天的法定时限,全部缩减为22天、20天、10天、5天、3天和即办件。三是马上就办。根据我县为进一深化行政服务(审批)流程改革,促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作,起用审批专用章、一次性告知单,开展兜底性条款清理工作,制定了对窗口授权的文件,明确了窗口的审批权限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将审批权授予窗口人员和分管领导,确保了登记工作的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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