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检察院多举措推进“生态霞浦”建设

09.01.2015  23:33

    
    福建检察网1月9日讯(林建章)去年以来,霞浦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生态保护检察工作,有力地推进了“生态霞浦”建设。
    2014年以来,该院将林检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职权扩大到办理所有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破坏国土、森林、海洋资源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提起公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10件16人,其中提起公诉非法猎捕、出售红珊瑚等破坏海洋生态资源犯罪案件6件10人。同时,该院还加强了对污染海域滩涂、非法采矿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监督非法采矿案件4件5人。针对部分企业未设立环保设施或者环保设施未竣工就进行生产运营的现象,该院积极向该县环保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目前已有12家企业先后进行整改。
    期间,该院还通过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健全和完善检察官联系乡镇制度,针对该县多个乡镇临海的特点,与乡镇、村居、边防派出所所等建立沿海生态保护、海上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加强对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发挥检察官宣讲团的职能,深入各部门、乡镇广泛开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普法宣传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