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集体一个人获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

28.06.2016  11:08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表彰暨生态文明建设座谈会上,永春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长汀县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被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称号,泰宁县委书记张元明被授予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称号。

  中国生态文明奖作为我国生态建设中唯一的政府奖项,由环境保护部主办,面向生态文明建设基层一线每三年评选一次。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于2015年6月启动,在12个部委31个省(区、市)环保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委会评审、公示,评选出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33名。(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蒲远宝 穆炜崟)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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