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被指成所在单位“聚宝盆” 获额外待遇和权力
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聚焦两院院士制度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院士制度在推动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不容否认,院士制度尚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反映突出的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院士大会期间,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分别修订章程,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院士制度更加完善,真正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打破行政、利益的藩篱
院士制度中的痼疾究竟在哪?改革改什么?面对科研体制中的“官本位”,屡禁不绝的“助选拉票”“集成、包装”现象,个别院士兼职过多且自律不强,少数院士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等突出问题,人们把院士制度改革的焦点首先对在了去行政化、去利益化上。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认为,今后在院士遴选中要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我们希望通过改革能把院士称号承载的与功利相关的负担排除掉,让院士更好发挥明德楷模作用,为国家科技进步和创新发挥作用。”他说。
当前,院士制度的行政化倾向集中体现在遴选过程中。“以前部委、地方、企业推荐的候选人占了相当比例,掺杂的行政意志、各种利益比较多。”叶大年院士说。
在我国,一旦当选院士,有的单位和地方政府会提供各种额外待遇和权力,比如增加津贴、参与重大决策、优先出版著作等。对院士所在单位来说,拥有一个院士几乎意味着拥有了一个聚宝盆。
“院士称号是荣誉性的,代表着在学术界被尊重被认可,而不是跟待遇挂钩,更不是对应什么行政级别。”叶大年说。
顾秉林院士表示,不应该让院士陷入太多的行政、利益纠缠。院士推荐应是最重要的评选方式,但是怎么与部门沟通、协调,需要研究。
院士们表示,去行政化、去利益化,就要减少行政力量对院士选举管理的干预和介入,剥离过多功利,新老院士一起营造科学民主的学术环境和氛围,让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无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