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男:“铁面”之下有温情

25.11.2016  11:05
  转眼已过立冬,夜里的寒气比以往更重了一些。合上面前的卷宗,陈若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起头望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已是深夜,“不知道宝宝有没有好好在睡觉?”陈若男背起包,拉上了办公室的门。与丈夫分居两地的她,顶着独自照顾孩子的压力,在庭室审判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还总能够超额完成审判工作。

  走出办公大楼,一阵冷风迎面吹来,一下子吹散了她这段时间的奔波劳累,思绪也随之飘散……

  “我不会原谅他的!杀人要偿命啊法官!”站在原告席上的黄某兰突然情绪失控,当庭要求对被告从重判处。原来,黄某兰是被害人黄某钦的妻子,同时也是被告人黄某良的弟媳。黄某良与被害人黄某钦多次因道路、土地及家庭纠纷引发矛盾,争吵不断。案发当日,黄某良阻挠黄某钦建房时,黄某良用刀捅死黄某钦,并致黄某兰轻伤。失去丈夫的黄某兰几度情绪崩溃,不愿意接受现实,更不愿意对被告人黄某良予以谅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而且,从死因上看,黄某钦的死亡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接待室里,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陈若男耐心地向被害人家属解释着,但被害人的家属似乎并不接受。

  “怎么判才能平息了当事人的争执,减少讼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产生最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面对此案,陈若男思索着。

  随后,陈若男向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干部告诉她,此前黄某良与黄某钦已有多次冲突,但黄某良都没有动手,一直是找村干部、派出所调解,这些都反映出被告人的人身危害性相对较低。“被告人黄某良属于激情犯罪,且在作案后也能立即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当从轻判处。”陈若男深知正承受着丧夫之痛的黄某兰此时并不适合做劝解工作,故几经周折再次找到黄某兰的儿子和几个亲戚。先是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晓之以理”,随后抓住两家的亲戚关系“动之以情”,同时多次与村委会沟通寻求配合,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做到案结事了。

  陈若男常说,公正廉洁,是司法工作最基本要求,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和职业道德底线。为此,她把“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在审理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二审上诉一案中,吴某的家人多次打电话、发短信邀请陈若男吃饭、喝茶,还通过他人要求登门拜访。“如果您有新的情况可以来法院反映,我一定认真接待。”在多次被陈若男婉拒之后,吴某的家人又采取直接为其手机充话费的方式进行试探,陈若男发现后马上将话费上交至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并再次给吴某的家人打电话表明会依法作出判决。“在这个岗位上,来求情的人很多,但任何时候我都对法律负责,自己行的正、走得端、办案公正,那些想钻歪门邪道的人就无机可乘。”陈若男说。

  自2008年进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陈若男一直在刑事审判部门。她认真负责,从没办过一件冤假错案,没吃过当事人的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的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时时刻刻按照法官职业道德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所审案件无一发回、无一错案、无一投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