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厅长到泉州司法行政单位调研
4月13日至14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陈勇,在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李陵军局长,厅党委委员、厅戒毒管理局陈强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到泉州监狱、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泉州市司法局等单位调研。
在监所单位,陈勇厅长一行实地察看了罪犯戒毒人员劳动、学习、生活等现场,并前往泉州司法强戒所迁建项目新址详细了解项目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情况。在认真听取监所领导工作汇报后,陈勇厅长对泉州地区监狱戒毒单位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泉州监狱作为传统的先进单位,这几年有了许多新变化,队伍建设、教育改造、安全稳定、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都做得很好,得到了司法部、省、市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泉州司法强戒所在条件差、任务重的情况下,领导班子团结和睦、敢抓敢管、大胆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仅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实现职能转型,而且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很不容易。对下一阶段工作,陈勇厅长重点对“两个主业”和“两个安全”提出要求。 一是突出党建主业,确保队伍安全。 党建工作是党委工作的牛鼻子,是最大政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都要靠党建,树立党委威信也要靠党建。目前抓党建工作就是要把监所民警队伍带好,要有坚强的各级领导班子,以“火车头”作用把队伍带起来。各监所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委抓党建的责任清单,特别强调的是纪委书记要将“监督、执纪、问责” 作为主业,按照“三转一强”的具体要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队伍文明执法、廉洁公正、遵纪守法和整体安全。 二是突出教育改造戒治主业,狠抓监所安全。 监所安全和队伍安全、教育改造戒治等工作是相辅相成的,队伍安全抓好了、教育改造抓好了,监所安全也就抓好了;反之,监所安全没抓好,队伍安全就没保证,因为监所不安全就要问责干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两违清查”、“两严教育”活动,加大对危及监所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落实针对性安全防控措施,确保监所安全可防可控、不出问题。各监狱单位要严格落实“8511”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罪犯技能教育、心理矫治、个别教育、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工作,积极探索罪犯分类教育模式,有效提升教育改造实效。省戒毒局提出了“361”戒毒模式,南平所提出了“平和柔性”管理,泉州司法强戒所提出了“用心管理”,这些都是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各戒毒单位要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思路,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提升具有福建特色的戒毒模式。
陈勇厅长还对洛江监狱筹建处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加足马力,推进筹建,科学分析工程进度,注意基建阶段的进度和安全两大问题,列出时间进度表,及时向省厅、局报告存在问题,确保筹建人员大部分时间在工地,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协调上。
在泉州市司法局,陈勇厅长一行参观了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中途之家”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勇厅长对泉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区矫正衔接、司法助理员专职专用等问题与泉州市局领导进行了深入讨论。针对下一阶段工作,他指出,一要正确理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含义,充分把握法律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联系与区别,属于公共法律服务范畴的要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属于公共法律服务范畴的,也不要扩大范围。二要加强社区矫正中的衔接工作,提速扩容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三要充分运用司法所考核办法和公务员考核机制,解决司法助理员在编不在位的问题。四要加强对司法鉴定重复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如何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五要引导各级司法行政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落实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
陈勇厅长在泉州监狱调研
陈勇厅长在泉州司法强戒所新址工地调研
陈勇厅长在泉州市司法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