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农业合作促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福建省农业厅7日披露,2014年,福建省新批办台资农业项目35个,合同利用台资1.1亿美元,实际到资5250万美元。
至此,福建已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509个,合同利用台资34.8亿美元,实际到资19.6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数量和规模继续位居大陆第一。
闽台农业合作的稳步向前发展,亦见于闽台农产品贸易呈持续增长态势。据预计,闽台农产品贸易2014年将突破15亿美元,同比增长18%以上。
福建省农业厅相关人士认为,福建与台湾地缘相近,自然条件十分相似,具有大陆其他省份无可比拟的发展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的天然优势。加之国家给予的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特殊政策,如在大陆率先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5个台湾农产品物流中心,启动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出台大陆第一个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等,而使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领域、规模、政策、措施和成效都处在大陆的先行地位。
作为大陆率先开展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省份,福建已拥有大陆29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中的6个,为大陆最多。漳州漳浦、漳平永福、莆田仙游、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现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成功典范。
特别是,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不仅有世界知名的茶企集团——天福集团,而且台湾蝴蝶兰生产企业集聚发展,成为该产业到大陆拓展的重要基地;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以台湾高山茶为特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中最大的茶叶生产基地;仙游台湾农民创业园成为大陆面积最大的日本甜柿生产基地。
福建农业多样性资源丰富,多样性农业特点突出,农业发展的空间很大。在部署推动闽台融合发展时,福建省长苏树林特别指出,要促进闽台现代农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目前,福建着力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闽台种业合作成效显著。福建去年引进台湾果树、食用菌、蔬菜、中药材等新品种45个,建立良种及技术示范基地6万多亩,推广带动120多万亩,推动了现代设施农业发展。(记者 罗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