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检察:出台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意见
17.06.2015 20:33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6月17日讯(林桂锋 黄春凯)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的要求,日前,闽侯县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闽侯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主要旨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刑事犯罪,深挖查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并借助“闽侯检察”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强生态领域预防宣传。充分体现闽侯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自觉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使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措施更加有力。
本文来源: 检察
17.06.2015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