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上街一楼盘延期办证引发194起诉讼

04.07.2014  11:50

闽侯上街一楼盘延期一年多还办不出产权证,引发194名购房者群体诉讼。日前,在闽侯县法院的调解下,开发商赔偿给这些购房者相应的违约金。

据介绍,从2010年起,开发闽侯上街一项目的福建某房地产公司,先后与194名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在去年3月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使用;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付买受人。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购房者依约支付了房款,但开发商未能依约按期交房并办理产权登记,双方由此产生纠纷。194名购房者为此向闽侯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限期办理产权登记并给付违约金。

闽侯县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决定进行调解。经过努力,194名购房者最终全部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由开发商赔偿194名购房者违约金280余万元,并约定在一个月内交付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