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三举措”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25.11.2015  13:13
         长泰县三措并举规范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一是开展案卷自查自评。按照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卷宗归档等程序,对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对评查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切实提高案卷质量。

      二是建立执法回访制度。执法人员通过走访、回访等形式,对该局安全监管中的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态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监管服务对象。通过执法回访活动,既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行政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聘请6名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 1 部,对同类安全生产执法案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公开裁定;依法对企业作出安全生产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长泰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