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法院打造红色文化司法保护新格局
长汀是我省四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唯一县级城市,是著名革命老区和红军长征主要出发地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今年以来,长汀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着力点,围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司法保护“三聚三化”持续发力,聚能行政执法司法资源,赋能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司法保护,打造形成具有长汀特色、体现司法特性、实践特征的“文化+司法”格局。
据悉,长汀县法院聚合审判力量,以司法专业化保护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成立红色文化遗存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合议庭,推行涉长汀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存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归口集中管辖,指定“法官+专家陪审员”专门审理。
围绕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与红色文化遗存叠加优势,在古城卧龙书院增设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法官工作室,聘请历史文化、党史红色文化专家和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打造诉非联动内外衔接的重要枢纽。发挥大同法庭地处城区、人文生活气息浓厚优势,开辟古城四大街区辖区涉婚姻家庭、房屋租赁、相邻侵权等民事纠纷绿色通道,直通案件纠纷立案调处,审结化解32件,畅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聚力联调联动,以保护网格化推进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今年5月,长汀县法院联合自然资源、住建、文体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名城管理等五家单位出台《关于推进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及红色文化遗存执法司法联动保护的实施意见》,共建“非诉解纷挺前、司法协同保障”的“一站式”诉非联动解纷机制,累计诉调化解135件。
法院还靠前服务,以历史文化街区司法“助拆促保”项目为抓手,针对长汀古城内西城墙路段征收难问题,法院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意见及合理解决方案,联动名城保护管委会、自然资源、乡镇政府等促成征迁居民主动签订征收协议7户,有效破解名城保护与群众居住生活矛盾。
聚焦精准宣传,以普法社会化扩大文化保护公众参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巡回开庭、法院开放日、“赶集日”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1场次,以“6.5环境日”“11.28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联动相关部门发放《长汀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300余份,增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的社会效应。依托省苏维埃政府旧址苏维埃裁判部及古城卧龙书院法官工作室,外延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一江两岸”文化走廊、宋慈画舫等,着力开辟具有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司法文化元素的汀州司法精品路线。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