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安监局出台绩效考核办法提升工作效能
02.04.2015 17:5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长汀县安监局出台了《长汀县安监局2015年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局领导干部实行绩效考核。
一是坚持四项考核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四项指导原则,全面考核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
二是明确七个考核项目。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勤、信息撰写、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依法行政与廉洁自律、民主测评、奖励分”等七个项目,尤其凸显本职工作与执法工作完成情况,两项分别占总分的40%与15%。同时,鼓励创新,对于工作有创新,被国家、省、市、县级奖励或推广的,每项对应级别奖励5、4、3、2分。
三是严格落实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挂钩。将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被定位“优秀”、“良好”等次的干部,分别按2个月及1.6个月的全额工资计发绩效奖金。同时,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工作先进股室(个人)和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长汀县安监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2.04.2015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