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四举措”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9.05.2017 01:1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汛期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针对近期连续降雨,全县各级各部门纷纷组织开展道路、建筑、水利设施等建设施工营地、工棚、仓库和地质灾害点等安全巡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随时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对突发事故和恶劣天气各项预案,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长汀县安监局 罗钰甜)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9.05.2017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