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颁布条例禁放烟花爆竹:过了一个清静干净年
22.02.2015 09:5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去年8月6日,长春市颁布实施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中规定:“长春市四环路以内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简单来说,就是对烟花爆竹的全面禁放。这个条例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禁放令,一方面,是禁止燃放的范围,划定为长春市四环路以内,总面积大,另一方面,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社会治安的,将给予治安处罚。那么鞭炮禁放第一年,效果如何?
长春市禁放令实施的第一年,效果还不错。从腊月二十九到今天,记者在长春市三个不同的地方只听到过三次鞭炮燃放的声音,而且燃放的时间也都比较短。另外,据了解,现在长春市对于燃放烟花爆竹以劝阻为主,主要由街道来负责进行相关的劝阻,在街上没有看到售卖鞭炮的摊点。
长春的空气质量今年比往年有较大的提升。鞭炮对于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还是挺大的。长春市的气象条件这几天并不是特别好,但是在腊月二十九和大年三十当天都基本上维持了一个优良的状态,虽然在大年三十的夜里空气质量相对的也有下降,因为我们知道燃放鞭炮和空气污染它并不是局限在一地,可能在周边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在初一一早空气质量基本就恢复到了优良的状态,考虑到气象条件,再一个是北方城市冬季采暖的情况,今年的空气质量还是有很大提升的,对于不少长春市民来说,过了一个清静和干净的年。(记者姚轶滨)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22.02.2015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