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权益部在长乐开展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检查

15.07.2015  04:12

福建检察网7月14日讯(姚洁) 7月9日,团中央权益部郭开元处长一行来到长乐开展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二轮检查督导活动。

检查组在察看长乐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后,来到长乐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长乐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情况重点发言。检查组对长乐市检察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当下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涉罪未成年人的工作提出几点体会:一是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宽容不纵容;二是家庭教育与监管缺失等家庭问题需要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及被害人进行“双向保护”;三是加强对新型毒品等预防教育工作,法制教育应扩散至没有接受教育的辍学、失学等青少年群体;四是以典型个案为例深入推进社会、家庭警示教育,不断加强法律学、心理学等专业化能力建设,提高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及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