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市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
13.11.2015 20:0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前,记者在长乐市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长乐市计划在12月份对各乡镇、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
今年来,长乐市狠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长乐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基本要求,执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切实做好乡镇、街道、工业园区、村居、社区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同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别是乡镇和村级监管人员及时配套到位。
另一方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通过强化评审管理,强化考核督促,强化动态监管和持续改进。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同时坚持严管重罚,对安全隐患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对事故企业坚决查处到位。
此外,长乐市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市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并规范完善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宣传报道、检查督导等六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中国安全生产报 沈良坤)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11.2015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