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夏日夜晚酒驾行为有所抬头 边防 交管联合执法

12.08.2014  15:04

在炎热的夏季夜晚,和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开怀畅饮是很多朋友喜欢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喝酒不开车,这样的底线却被一些人给忽视了。下面我们就到昨天(10日)晚上,长乐警方查处酒驾现场看看。

地点:长乐市201省道江田段
 

刚刚设卡检查才十分钟,就有一辆小型面包车驶入检查点,一开窗户,民警手中的快速酒精测试仪就发出警报。民警立即拿出吹气酒精测试仪要求这名驾驶员进行吹气检测。

经过检测,这名机动车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毫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执法人员准备将酒驾司机带离现场,进行处罚的时候,坐在车上的一名乘客说出了这样一个理由。

乘客:我女儿肚子疼,所以我老公才开车出来,准备送到医院去。。。
福州长乐江田边防派出所 执法人员:姑且不说这个理由是真还是假,就算是真的,你也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如果有特殊情况,又喝了酒,可以请没有喝酒的人帮忙开车。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我们将给予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

在随后的检查中,联合执法人员又发现多起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虽然有的司机吹气酒精测试仪显示的酒精含量未达到酒驾条件,但是他们中有不少也是喝了酒的。有的是中午喝了酒,晚上开车出来的;有的则是刚刚应酬完,因为在酒桌上抹不开面子,只喝了一杯啤酒的司机。尽管达不到处罚的条件,但是执法人员还是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据了解,从晚上9点至12点,长乐江田边防派出所官兵和长乐市交管大队民警共查获酒驾5起,无证驾驶摩托车1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7起。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福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