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落地运行
28.03.2020 12:20
本文来源: 新华
3月27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成立暨第一次会议,通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有关情况,审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工作方案(试行)》。此举标志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成立并启动运转。
据悉,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福建省)设在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承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为成员。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省直部门、司法部门、金融机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福建省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协调,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承担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改革发展、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七方面职责。
据悉,福建省协调机制近期将重点围绕统筹做好防控疫情与复工复产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等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刘丰 林晖 郑境辉 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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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20 12:20